化学与生命健康学院
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
为规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桂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桂师教〔2025〕21号),结合化学与生命健康学院专业建设实际和学生发展需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桂林师范学院全日制专科在籍学生申请转入或转出化学与生命健康学院各专业的管理工作。
一、考核小组成员
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或审核)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党总支书记、学院副院长、专业带头人。负责政策解释、资格审查、命题面试、成绩评定、公示上报及申诉处理。
设专职联系人一名,办公地点5栋217办公室,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所有过程材料保存四年备查。
二、转出条件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桂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桂师教〔2025〕21号),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转入专业的要求,由转入学院择优录取。为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各专业转出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20%以内。
三、转入条件
(一)一票否决情形
1. 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处分未解除状态;
2. 校医院复检确认为色盲、色弱或双耳听力≤40分贝;
3. 原专业任何课程(含体育、通识选修)存在补考记录;
4. 家长未在《知情同意书》上亲笔签名并留存有效联系电话。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申请材料当场退回,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二)主要条件
1. 对化学与生命健康学院各专业有浓厚兴趣,且具备相关特长;
2. 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基础条件。(原专业学习的所有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成绩排名本专业前40%。教务处系统导出,四舍五入);
3. 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无补考记录。
未达到上述任一标准,资格审查终止,学院当日出具书面说明。
(三)接收人数
根据化学与生命健康学院实际情况,各专业每次拟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20%以内。具体接收人数需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和专业需求确定。
三、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考核总成绩100分,组成如下:
1. 原专业成绩占40分,直接取加权平均分×0.4;
2. 综合面试占60分,每人8分钟,其中自我介绍2分钟、专业素养问答6分钟,考生现场作答,评委五人。
四、考核安排
考核形式采取面试和原专业学习成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原专业学习成绩以提供的成绩单为准。
(一)面试
一般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2-3周。
(二)成绩综合评定
采用面试和原专业学习成绩相结合的形式给出综合评定,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五、参加考核的学生应携带材料
学生证、原专业学习已考核通过的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原学院公章)及学校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如兴趣和特长获奖证书、生理缺陷或疾病证明等)参加考核。
六、转专业流程及时间
(一)学生提交申请
2025年12月30日前,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通过登录化学与生命健康学院的网站,了解转专业条件和考核要求,经了解规则并慎重考虑后,向学院提交《桂林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学生如曾取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各级各类比赛、竞赛的奖状、证书或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应将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一并装订。
(二)转出二级学院审核
2026年1月6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同意转出学生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三)转入二级学院考核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1周内,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按照制定的细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请所有转入学生做好面试考核准备工作。
(四)教务处复核及公示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内,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拟转入学生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并在教务处网站集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学校行政审批。
(五)学生报到
学校正式文件发布后,请转入学生按时到化学与生命健康学院报到,以公文落款时间为起始,1周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学分转换与课程安排
转入学生需根据新专业教学计划重新制定修读方案,已修课程学分经审核后可部分互认,未达标课程需补修。
八、监督与申诉
学院设立监督邮箱glszhyx@163.com,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诉表》至学院5-217办公室,学院三日内组织复议并出具书面答复,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报教务处备案。
九、附则
本细则经化学与生命健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2025年11月25日表决通过,未尽事宜按学校最新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