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化学与药学系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允许调课、停课的条件
1、学校临时安排的重大活动,可以办理调、停课。
2、由于学生班级人数调整或临时教学需要更换教室时,可以办理调课。
3、教师任课期间因公出差,无法上课,可以办理调、停课。
4、教师因病、产、婚、丧假等原因不能上课,可以办理调、停课。
5、教师因其它符合学校请假规定的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无法上课,可以办理调、停课。
二、调课、停课的有关说明
1、课程教学是教学计划的具体表现,各级领导应严格审批调课、停课申请,切实保证教学计划的有效实施。
2、教师因突发事件或突发生病无法到校上课,应该及时与系(部)联系,通知到相关班级并报教务科研处备案。在事后及时补办调课、停课手续。未经批准的校外兼职(兼课),一律不允许调课、停课。
3、教师有需要照顾的特殊情况,应该在排课期间向系里提出申请,系里跟教务科研处协调并根据排课的可能性尽量予以照顾。开学后一般不接受照顾性的调课申请。
4、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一律不允许调课、停课。
5、调、停课手续应该尽可能提前一天以上办理,以便及时通知相关班级学生。
6、未经审批的私自调课、停课,视为教学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办理调课、停课的程序
1、调课、停课一般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上填写调课申请的具体内容,并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调(停)课申请表》,交课程所属系部领导负责审批签署意见,交系秘书处理相关事宜。并提前通知有关班级。
2、《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调(停)课表》由系秘书在教务系统上处理调、停课事宜,处理完毕交教务科存档。
3、因全校范围的集体活动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上课的情况,教务科研处确定需停课且课程符合顺延条件的,可由系部出具课程顺延的报告,任课老师到系部填写《顺延调课统计表》报教务科备案,不需教师个人再填写调、停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