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管理,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为加强学院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会工作秩序,教育学生干部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的良好风范,培养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意识。根据上级领导及相关文献的指示,特制定本条例制度。
一、学生干部任用制度
化学与药学系学生会是我系分团委学生会一个的重要机构,同时也是学生与老师之间的重要向通桥梁。多年以来,在系党总文的正确领导下,在系团委的指导和学校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学生会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同时注重研究本系学生工作的新特点,不断创新,广泛开展各类学生活动, 注重在全方闻开展的素质教育中充分发挥学生工作的优势。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及“民主、办作、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任用学生干部。
(一)聘用条件
1.思想上进,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责任心强;
2.个人品行端正,乐于为同学服务,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工作态度认真,坚持原则,善于创新;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团结同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乐于助人;
4.有较强的认知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性、计划性强、办事效率高;
(二)聘用流程
1.首先召开学生会招新动员大会,新生了解学生会;
2.有意参选者在我系招新时间由班级领取招聘表并咨询了解学生会。认真填写招聘表并在规定日期内按时上交;
3.在初次学生会面试中脱颖而出进入试用期;
4.在试用期表现优异者,并得到上一届学生会干部的认可和老师同学投票多者,最终将成为我系学生会正式干事;
5.任职聘期满一年后,颁发任职聘书。
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档案的组成
1.学生会成员人事档案、各级文件;
2.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3.学生会部门学期计划、总结;
4.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的策划、总结、照片等相关资料;
5.会议、活动考勤、干部培训工作考勤、总结;
6.请假条、奖惩记录;
7.学生会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体会;
8.我校的“校园社团文化艺术节、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校运会”,期间的海报宣传、红榜等各种形式的宣传、荣誉照片、活动照片;
9.升旗考勤工作的记录汇总。
(二)档案管理手段
我系学生干部自成为学生干部起,各学生干部的人事档案由其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进行管理,作为各干事任职期间考核的根据之一。
三、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条例在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化药系分团委领导,学生会主席团指导下由化学与药学系分团委学生会实施;
(二)本制度适用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化学与药学系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对条例规定的学生干部,经过学生会主席团核实情况报系团委书记后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表扬与嘉奖;
(四)对违纪学生干部的处理坚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教育与处分相结合。
第二章例会规范
(五)各部门学生干部必须明确例会时间及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能无故缺勤;
(六)会议过程须保持会场安静,手机必须调成静音或关机状态,与会人员除会议内容须讨论之外,不得交头接耳,影响会议秩序;
(七)会议前要根据会议内容做充分的准备,参加会议需佩戴系干牌,携带纸笔,并认真完成会议记录;
(八)会议中途有事需提前离开者需要说明情况,并于事后补上请假条;
(九)每次例会须提前通知办公室,以方便发通知和纪检;
(十)各部门例会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例会时间的,必须在会议2小时之前通知办公室,若未通知办公室同学而未能纪检的部门则按全体人员缺勤处理。
(十一)不服从安排,严重违反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者将进行对其劝退。
第三章例会请假制度
(十一)部长例会各部部长不能参加会议者除须向分管主席请假外,必须找本部成员代替参加会议;
(十二)部长假条须由其分管主席签字,并由分管主席提前告知主席原由,经主席审核同意,方可请假;
(十三)各部门学生干部除特殊事情必须请假外均不得随意请假。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每人每学期只有三次例会请假机会,不得多请;
(十四)例会期间如有特殊原因(只限考试,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者,须提前2个小时写好请假条并交由部长签字同时要向办公室部门人员请假,假条由部长在活动开始纪检时交给办公室部门人员;
(十五)例会中,各部成员不得借故或无故中途退出。如确有紧急情况,必须向所在部长及分管主席请假,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补上书面请假条,若违反以早退论处;
(十六)例会纪检人员在例会纪检的时候,需询问部长到会人员,了解会议到场情况,并收齐请假条;
(十七)对于例会考勤纪录,纪检人员如若有隐瞒作弊者,经其他同学或干部检举揭发,待事实查明后将作出严肃处理;
(十八)例会(活动)请假申请超过三次写检讨,超过五次不得参与评奖评优,超过八次劝退。(特殊情况除外)
(十九)例会考勤情况每月统计并公布一次,由办公室负责,年终进行汇总,并上报主席团。
四、化学与药学系分团委学生会评奖评优制度
(含三好学生、优秀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干部等评选项目)根据我系分团委学生会章程,并结合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在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应给予适当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所作出的优异成绩,激励他们再接再厉,为学生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同时,树立先进典型,影响带动其他学生会干部,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
评选方案:
三好学生、优秀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干部等的评选与分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挂钩。根据考核学习成绩、获奖材料、学生会干部投票综合考虑确定获奖人选。
(一)、学生会优秀干部的评选
1. 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记录,工作态度端正。
2.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以班主任提供的成绩排名为主)。
3.部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能够按时完成系分团委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4.一学期无旷会记录,请假申请不得超过五次(特殊情况除外)。
5. 评选对象:化学与药学系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6.评选方法:
根据各方面综合考虑及全体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投票提名推荐,将评选名单送交指导老师处,与指导老师一起对名单进行复查审议(择优入选),最后确定人员名单上报校团委。
(二)、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记录,工作态度认真。
2.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以内(以班主任提供的成绩排名为主)。
3.部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能够按时完成自己所负责各项任务。
4.一学期无旷会记录,请假申请不得超过五次(特殊情况除外)。
5. 评选对象:化学与药学系全体成学生干部。
6.评选方法:
根据各方面综合考虑及投票提名推荐(上交获奖材料及综合成绩占60%,学生投票占40%),将评选名单送交指导老师处,与指导老师一起对名单进行复查审议(择优入选),最后确定人员名单上报系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