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化学与药学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定

2020-09-12  点击:[]

为有效加强我系意识形态阵地、校园舆论阵地管理,进一步推进我系校园文化健康有序发展,优化育人环境,制定了本系意识形态阵地和校园舆论管理规定。

1.如果需要在校园张贴海报、黑板报、宣传画、标语、通知等,张贴物要求内容健康有益,符合有关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外观精心设计,不影响校园整体环境。

2.张贴物必须在指定场所张贴、摆放,标注落款,写明张贴单位及日期,有效期一过,必须立即主动清除。

3.校园内不得张贴各种外来广告等具有商业性质的张贴物,如确有工作需要,必须由经办者事先报系党总支,由系党总支报党委宣传部审查批准。

4.凡违反规定,不按指定场所随意张贴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并对张贴者予以查处。

5.凡违反规定,在校园内张贴未经审批的外来广告等具有商业性质的张贴物,经由系总支查明情况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经办者的相关责任。

6.在校园内悬挂横幅,必须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横幅悬挂审批表》并到党委宣传部备案。

7.内部报刊主要指系报刊及各年级学生组织的报刊,内容必须遵纪守法,有利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报刊的主管部门为系团总支,系刊主管单位为党总支,每期报刊要一式二份及时送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审阅,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8.未经审批,禁止私自刊印发行任何报刊。未经审批,禁止私自扩大报刊原有发行范围,禁止任何内部报刊未经批准私自到校外发行。

9.学生活动场所和大型学生活动的音像播放,由系团总支负责。并事先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像播放单》,到主管部门备案,并有义务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和党委宣传部的监督检查。

10.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在校园内安装音响、广播、电视设施,否则按违规违纪查处。

11.凡校园内播放的音像资料,必须做到内容健康,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切实做好音像播放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并根据保卫处规定落实各种措施。

12. 专题讲座、学术报告要体现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浓厚校园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的宗旨。  

13.讲座要求内容健康,导向正确,严禁在校园内散播错误观点或反动言论,确保我系讲坛纯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系经办人负责制。

化学与药学系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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