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开展社团活动提供服务,保障社团的良好发展,实现学生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场地借用与审批
第二条:社团活动教室借用需提前三天在值班时间到办公室填写《教室借用申请单》,并在《教室借用申请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再联系相关负责人。
第三条:若社团借用教室,需填写教室申请表后,交办公室审批。
第四条:社团活动借用场地须在该活动获批准后,在值班时间到办公室填写《场地借用单》(一式两份),再联系相关负责人。
第五条:资料存放
值班人员将当天所得资料分类摊放,再联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整合存放。
第三章活动审批及物品借用
第六条:社团活动策划递交
社团递交的纸质活动策划需一式两份,一份交予活动组织部(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另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并在《社团活动登记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再联系活动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上交一份活动策划。将交由办公室存档的活动策划放至相应资料存放栏里。
第七条:校内活动登记
在《社团活动登记表》上进行相关登记,再联系信调部相关负责人。
第八条:校外活动登记
在《校外活动申请表》处进行相关登记(一式两份),再联系活动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去申请审批。活动获批准后,在《社团活动登记表》上进行相关登记,再联系信调部相关负责人。
第九条:海报与横幅审批。
第十条:活动销假
社团活动如需销假,必须要有活动策划书,在社长知情的情况下,提前一周向社联申请审批,并填写《销假申请表》(附后)。否则不予以销假。审批通过后,请在活动结束后两天内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填写销假表格(包括需销假人的姓名、系别、班级、学号),联系相关负责人。
第十一条:物品借用
办公室内的物品借用只限于社联内部与社团,概不外借。借用时需填写《物品借用单》,并上交押金100元或有效证件(如学生证)。
第四章值班守则
第十二条:值班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需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干净,不随地乱扔垃圾。
2、值班人员需认真负责地记录相关信息,及时通知相关事项的相关负责人,以免延误。
3、值班人员离开办公室时,需保证门、窗关好,灯关掉。爱护公共资源。
第十三条:值班员守则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熟悉自己部门的工作,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工作。
3、在值班过程中遇到重大、紧急和超出能力范围内的工作,应及时地向部长或主席团请示,合适地把工作处理好。
4、文明有礼貌的值班,对来访者提出的有关疑问要悉心回答,尽力帮助。
5、维护办公室的整洁,每次值班结束应进行打扫。
6、做好登记工作和物品出借登记工作,具体参见《办公室值班制度》。
7、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部长同意,参见《办公室值班制度》。
8、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迟到早退,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
9、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10、值班成员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院学生社联合会形象的事情;
第十四条:办公室值班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40-13:20
傍晚:17:10-18:20
(注:周五傍晚不值班,周日傍晚值班。节假日不值班。)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化药系分团委学生会。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